1、2018年5月5日,本人在沙坪坝华宇广场内oppo专门店内oppo r15手机,共计1个,分期付款,首付¥500,分为十期,价格共计¥3330,产品型号PACM00,对方是出具了发票;
2、2018年7月21日,使用未满三月,因手机q,手机出现问题;
3、2018年7月21日,本人致电了oppo手机客服人员,客服表示,手机寄回oppo维修点进行详细检查,如无误便退回,如出现故障,本人因承担手机维修换取零件的全部费用,本人认可并寄回维修点进行检查;
4、2018年7月23日,本人接到维修点的检查结果,维修人员表示手机进液,导致屏幕,主板摄像头全部坏掉,维修人员对手机维修费用进行了报价,估计维修费¥2000+,本人不予处理;
5、本人的投诉诉求:A、关于售后维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