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去哪儿”APP预定了一嗨租车公司北京三元桥店大众朗行牌小客车(车牌号“晋AT481H”),期限为2018年7月6日19时至7月8日19时。使用期间钥匙被我不慎丢失。在后续的处理中,我认为一嗨公司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涉嫌指定消费。二是执行规定方面任意变通流于形式。三是个别员工敷衍了事极不负责。因为上述原因,导致我支出远超正常水平的费用,造成物质和精神双重损害。我认为一嗨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是因指定消费导致我多支出约700元。二是精神抚慰金1000元。
以上内容我已书写详细内容,可以向被投诉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