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这封投诉信的关注,烦扰之处,还请见谅。
今日致信旨在反映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愚弄消费者,用霸王条款的方式,侵犯我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并给我造成间接财产损失的行为。被其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消费者绝不止我一个,在网上也有诸多网友反映,其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也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我们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具体事实情况如下:
2015年1月29日,我在阿里云官网上购买了其提供的共享虚拟主机基础版,2018年6月26准备进行到期续费升级,看到阿里云官网页面上有298元的(独享云虚拟主机经济版)在售,准备在后台升级此版本,发现升级选项中并没有298元主机版本的选项,续费也远高于新购主机。于是联系阿里云的客服进行处理,被告知价格以后台升级续费数据为准,原主机所在地域不提供298元主机版本升级,最低只提供760元的(独享虚拟主机普惠版)更高版本选择。如要使用298元主机版本只能新购,然后自行迁移网站数据。
我提出需要升级成298元的主机版本,可以重新购买,我方没有技术人员,需要阿里云技术人员来协助迁移网站,或是将我所购买的共享虚拟主机基础版先升级到760元主机版本后,更换机房,换到其他地域后,再降低到298元主机版本。但是,阿里云均拒绝了我的要求,原因说是当地没有该版本的主机,不提供升级,也不支持升级后降低版本的操作。阿里云客服所提出的解决办法就是让我去另购主机购然后自行迁站或者在其平台上找相应的服务商,转移一次费用要300元。其服务态度极为恶劣,语言敷衍。我对于阿里云客服的处理这种方式极为不满。他们出售的这种主机只让新购,不支持直接升级。但是在他们却提供更高版本主机的升级服务。
阿里云的这种商品模式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是极为不合理的,不论阿里云是故意还是过失,其行为都是在变相的增加我们消费者的成本。对于阿里云来说,对于这种虚拟的产品而言,阿里云掌握着绝对的技术主导权,在其出售这种产品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产品的更新升级问题,并提供服务选项。但是阿里云不仅没有如此做,在我们消费者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也不积极解决,而是将皮球踢回给我们消费者。阿里云完全可以用手中的技术帮助客户升级,但是其硬是要求我去在其平台上新购产品,这种行为明显是故意不提供旧版升级从而增加消费者的成本,来获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