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红米note2手机屏幕换劣质屏幕 | |
投诉目标:小米手机 | 投 诉 人:黄先生 |
投诉时间:2015-09-05 | 投诉地区:山东省 |
小米手机官网红米note2的宣传广告显示红米note2配置夏普或友达屏幕,配置三星摄像头。2015年8月16日上午10:00,我从小米官网抢购一部红米note2(移动版)手机,8月24日,我收到手机,通过查询发现屏幕是国产天马制造的,不是宣传中报道的夏普或友达屏幕,摄像头也不是三星制造的,存在严重欺骗消费者。9月5日,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发现屏幕中央有一个亮斑,立即联系小米客服,咨询手机屏幕出现亮斑的原因,在客服人员的指导下,证实了手机屏幕确实损坏了,我当即要求退货,客服回复说因手机自收到后已超过7天,无法退货,可以申请换一部手机。随后,我来到我们当地小米售后,小米工程师通过检测确定屏幕漏光,符合换货条件,可以给与换货。因自己担心维权拖延可能导致问题无法解决,因此同意换货。但是我认为小米手机存在欺骗销售,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应给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补偿,请尽快协调,给予我退一赔三的补偿,敬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