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魅族MX3屏幕失灵跳屏存质量问题不给保修 | |
投诉目标:魅族科技 | 投 诉 人:邹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8-28 | 投诉地区:广东省 |
2月底购买的白色魅族MX3 64G版,买回来时使用就发热非常严重,使用半年后屏幕失灵、跳屏,无法操作,手机正当使用未拆过未摔过,还在保修期内,可寄回珠海总厂保修,认定是人为损坏不给保修,换屏费用要收我750元。他们所谓的检测报告都是自己编造,并没有实质证据,单凭几处外观磨损,就认定是人为损坏,以这种理由把售后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这种做法严重扰乱消费秩序!我这种情况网上搜索和我一样的情况一搜一大把~明显是手机本身质量存在问题的,还威胁我说若放弃此次维修,将终止我手机剩下的保修期。这种霸王企业理应得到处罚! 手机S/N:353ADHT8ACGW 官网可查询 我要求魅族认定自己的责任,承担免费保修的承诺!附件提供手机出现的故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