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1号店出售有问题产品 坑害消费者 拒不履行退货义务 | |
投诉目标:1号店 | 投 诉 人:水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6-20 | 投诉地区:江苏省 |
2014年6月18日,我在1号店购买HTC 610T手机一部,订单号:140618BC0ERE。 2014年6月19日17点45分,苏州门对门快递员将快递送至单位门卫,我取回包裹后,在未开机的情况下,对手机外观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手机屏幕内侧有灰粒,随即于2014年6月19日向1号店提出7天无理由退货维权申请。2014年6月20日8点28分,1号店客服05144000071111致电表示,7天无理由退款须未拆封,拆封无法享受,我表示国家对于网购7天无理由退款并无此规定,但客服人员表示必须按照1号店的规定进行。2014年6月20日8点55分,我重新修改退款理由并上传商品照片后,1号店客服直接拒绝退款,并表示须把商品寄回待检,需要2到3周。在商品存在明显瑕疵、消费者收货自检发现并第一时间提出的情况下,1号店推脱责任,并采取与国家规定相抵触的自家规定来坑害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