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8月,在中国电信开通2个电话号码及1个宽带(号码:02034313***,02084268***)并使用至今。 2014年5月26日,本人前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360号(桥脚收费站侧)的中国电信营业厅要求打印从2012年8月至今的所有发票,被告知只能打印最近6个月的消费发票。电信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帮我申请打印发票,叫我耐心等待10000号的电话通知。 2014年6月27日,本人接到10000号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不能打印6个月以前的发票,并没有给出相应的解释。本人不服,客户表示再向上级反映。 2014年6月28日,本人再次接到10000号客服电话,客服再次表示不能打印6个月前的发票,也没有合理解释,但告知我可以直接拨打总经理热线 020-38611108去反映情况。本人拨打总经理热线,接线人员表示因为数据只能记录前6个月的内容,所以不能打印6个月之前的发票。本人不服,要求继续申诉,故来315投诉。 疑问在于,本人从2012年8月起,每个月从电信消费300多元。但其从来没有开过发票给我,现在说只能开6个月前的发票?请问这样的规定合理吗?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中国电信在偷税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