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把闲置的一套房子进行了出租,租户在房子里安装了宽带(新办手机号+宽带套餐),租房合同到期后,该租户便搬走了,但是并未将宽带移走。 上周,我去电信营业厅办理手机号+宽带业务,办完之后收到电信的电话,说我们的房子已经装了宽带,不能再装第二条。我要求拆除,并通过电信客服查到了宽带绑定的手机号码,与其妻子取得联系,希望能够协助移除原有宽带。她非常配合,但是老公出差在外地,暂时回不来电信便以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为由拒绝。 我的疑问: 1、我作为房主本人,在租户搬出之后,为什么不能拆除别人在我房间里安装的宽带? 2、电信之所以让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才能拆除,无意是为了确认拆除是出于本人意愿,由其配偶办理拆机或办理宽带时绑定的手机号来确认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