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日购买电信1998元套餐:交1998元话费赠两部手机两个号码,(每部手机是999元计算的,2部共1998元)合约期3年,话费3年返完,最低月消费134元。买的时候服务员承诺说手机不管是修还是换或暂借等方法,怎么都会让你在合约期内有手机正常使用完合约期,可用了1年刚刚过,就坏了一部手机,拿去售后修,售后说修不了了,打10000号投诉反应,却被恢复没办法,解决不了,让自行购买。一直拖到现在。 话费最低消费合约期内两个号码共用,每月最低消费还是扣那么多,套餐内的流量话费等无论是否用完月底都会扣掉归零,而手机坏了一部却不能保证用到合约期结束之日,无形等于两个手机的费用,一个手机在用,怎么都亏,亏了一半了。要求合约期内从手机送检之日换个样机也行,能保证用完这个合约期。或补充其它方法弥补损失。 昨天是3月15日上午投诉了,下午电信的来电话说给找了一个备用机让16号过去签个合同就可以拿走用。今天上午去了,是个最便宜的而且是早就淘汰的机型,并不是在销售中的机型,不能上网和上qq,这都不挑了,总要试试声音信号吧?一试,声音小的听不到,用外放吧,听不清楚吐字并且断断续续!根本听不清发音说的什么!我告知这手机不能正常通话和使用并且让营业员给听了听,营业员还做广告说:“要不你在我们这买一个吧”我拒绝当下先不买,又告诉我再从别的营业员那找一个手机,让我回去等消息!下午就来了电话说没办法帮不了我!就这么又溜了我一圈啊?还是是在故意拖时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