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无线通讯运营商等,单方违约、霸王条款,有的更存在可致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如电信、无线通讯消费起码月费标准,套餐各环节多电信、无线通讯单方解析、推诿、变相避(拒)原约定,无制约(缺乏制约)的违约、霸王条款和公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如:单方提高起码保底月费(单方改变原约定的较低月费)、套餐标准(为升级套餐设障碍、提高门槛等),违约多收费,甚至设电话费IC卡使用有效期,究其实质是一获取“过期”费白捡许多银子(违法设预交资金过期不当得利),肯定不可能得到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没有得到,得到的话也是不合法律规定的)。此为公益投诉,如得到依法处理,不当收入宜退还或捐慈善或充公,利国利民。 如此等等,一般平民百姓,不仅时间精力等有限,且弱势群体,说了亦不定会得到重视及解决,请受理机关出于公心,多调查此类问题,一揽子协调解决。我就不一一分开投诉了(也建议设综合投诉再分类)谢谢! 公益投诉反映,盼予以重视解决,为国计为民计,最好国家能出台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 资料文件:单方提高起码保底月费(单方改变原约定的较低月费)、套餐标准(为升级套餐设障碍、提高门槛等),违约多收费等,霸王条款,单方违约,不当收入有账可查; 如此等等,现实存在,随时可查,应由电信、无线通讯运营商负责举证,并接受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