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两三个月的华为电信版G730手机,手机外壳出现严重开裂,并呈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如图。 2014年5月15日到长春市义和路570号华为售后服务中心,明确告知工作人员是手机外壳自行开裂,不是人为损坏,工作人员也认可是非人为损坏,但同时声称外壳类保修需要到总公司审核。将手机拍照后,将裂痕照片发往总公司审核,以看是否能给保修。 5月19号,长春售后电话告知总公司审核未通过,拒绝保修。 查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颁布手机三包法的附录3中对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中,有明确的规定“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是属于手机故障”的。我的手机明显是你们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自然开裂,属于手机故障。为什么你们厂家就不给保修呢?这种无视甚至是藐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令人发指,严重损坏消费者利益!希望华为能给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后衷心感谢315online提供这么一个优秀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