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03月15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南门街认证店购买一部魅族2手机,当时售货员称手机质量保修一年,手机在2014年05月09日,出现严重跳屏现象,拿去浙江省义乌市南门街认证店维修,售货员称要返厂维修,维修最长时间15天,返厂后两天,售货员称:厂家鉴定结果是人为造成的跳屏,维修费需680元人民币。12号,本人拨打魅族官方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厂家检测的就是人为损坏的出现跳屏,我们的检测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本人就觉得疑惑,手机用的好好的,出现跳屏了,结果是人为,对他们的检测结果存在疑问,就咨询客服:如果我送到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结果不是人为的,那谁负责,客服人员称,他们承担检测费用,但是维修费用还是得自己出。如果今天你不维修,寄回去 后,手机在出现其他问题,我司一律不予保修,不负任何责任。这纯粹的是霸王条款,什么三包根本就是忽悠人的,本人在网页收搜了魅族2跳屏的现象,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