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8月买的手机,不到半年坏两次,每次返厂都半个月之久,2014年4月手机再次坏,以是第3次坏,根据手机法第十四条,应该无条件换机,可当手机返厂后说人为的竟然不给修,说肯定是摔到啦,请问金立厂家手机里面怎样摔?你们一句人为的我的手机就没人管啦?当我拿到别的品牌手机售后时,别的售后说我这手机是主板坏啦,还有哪我忘啦?请问我怎样摔能把手机主板摔坏,这样的手机还能在市场上出现?当我再次返回金立售后时,金立售后还是一句人为的?就是不管,你们还是人不?同样是售后,说法都不一样,我只请金立手机把我手机换同型号的,按国家手机保护法走,希望我的请求能得到有关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