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1年11月15日在山西省大同市华林新天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苹果一体机台式电脑5台,共计49240元,3台用于公司客户服务区使用,1台家里自用,但是2013年家里自用的电脑出现问题,随即找到经销商要求维修,经销商回复说是此机器出保,要求自费送修到太原苹果售后维修站,随后由经销商代为送修,经过漫长的一个多月的等待时间终于修好了,说是主板坏了,更换了主板。使用了3个多月现在屏幕进灰特别严重,仔细观察发现是由于上次维修屏幕未严格对缝所致,屏幕现在基本看不清楚,已经打过苹果售后,回答依然是出保,要求自费维修,个人认为这是由于上次维修造成的后果,因此现在要求苹果太原售后维修站:1、承担来回运费对电脑进行除尘维修;2、可否在等待时间提供代用电脑(由于上次维修时间长达一个多月,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学习);3、昂贵的电脑在短短的使用期内频繁的出现了这么严重的问题,要求给予可以一定的经济赔偿(同样的4台电脑,放在公众场合的不会出现问题,反而家中使用的电脑出现了这么严重的问题)。 苹果购买金额:12310元 第一次维修完成时间:2013年10月20日 送修人:毕煜 电话:18635257333 产品序列号:C026M0CJDHJ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