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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店国行数码专营店违反三包规定

2014-05-06 12:52:03    安徽省    刘先生    点击:

前期已有投诉,投诉号138616;现掌握新证据,继续投诉。 前期投诉1号店在本站答复:1、已电话致歉;2、寻找合适方法解决问题。本人声明:1、无需致歉,且未有致歉行为;2、未见有解决问题意向,也未再联系本人。 本人诉求退货理由如下: 1、7天无理由退货。1号店前期分别以拆封、过7天期限、已激活等理由拒绝。“过7天期限”一事明显与事实不符(见图片证据);“7天不拆封”理由最后一次未提及;目前拒绝理由是“已激活”,我咨询相关法律专家,亦不构成理由,请商家出示所依法规或条规以支持其所述主张。 2、7天有质量问题退货。图片有商家委托苹果售后检测报告,结论为“恢复系统后未检测到故障”,意即检测到故障后恢复系统软件,以消除故障,软件问题也是质量问题,质量检测并非维修。 题外提供商家诚信行为以供参考:1、前期交涉中,商家总是要我找当地售后解决,为此虚开另外一张发票以欺诈苹果售后手机在购机7日内(非本人要求,本人只是说跟对方交涉费时导致过期找当地售后无用),此行为请315酌情处置;2、作为商家,拒绝退换货理由应依法进行,不应今天这个理由,明天那个理由,后天又是一个理由,反正就是不兑现销售时的承诺。3、上次在315投诉后,商家叫我对手机拍照以观外形是否磨损,结果没有磨损为何仍不给退?既然外形问题不是退货与否之关键,为何3个电话催我拍照?如果外形有磨损,其拒绝理由是否不再是“已激活”。作为商家,应诚实守信,而非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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