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1月底通过联想官网手机商城以2288元购买了一部联想K860i手机(IMEI:869460010589543),在2013年7月份我感觉手机开关机键不灵,我就把手机拿到联想安徽的一个联想售后去维修,当时售后维修人员检测之后说:“手机开关机失灵,需更换主板。”一星期后我拿到更换主板之后的手机,其性能远远差于原配件手机。于2013年底手机出现同样的问题,我把手机拿到安徽另一个售后去维修,工作人员检测了手机之后说:“开关机键失灵,”于是售后建议给换了新机(IMEI:869460019671540)。在更换新机之后手机进水,我打联想售后电话问手机进水后会不会影响手机的使用,客服人员回答说:“手机出厂都经过质量检测的,不会影响手机的性能。”于是我把手机拿到售后去维修,当时售后说要钱,我说行,就简单处理一下,处理后手机使用都很正常。于2014年3月手机又出现同样的问题“开关机键不灵”,我又到售后去维修,售后说:“手机进水后就不给保修了。”他们就把责任推脱给个人,说手机三包规定进水就不给保修。打电话给联想售后,他们也是推脱责任,明明是手机质量有问题,非说是进水造成的,这也许就是霸王条款? 要说手机进水----难道前两个手机也是因为进水造成开关机键失灵吗? 如果手机质量真的经过质量检测的,进水是不会影响手机硬件的? 手机一次是那个问题,两次还是那个问题,第三次还是同样的问题,难道联想手机厂商就没有一个权威的质量检测报吗?把主要责任全部推脱给三包吗? 我希望315能给消费者的权益一个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