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9月9日,我在魅族茂名官山二路认证店以1699元购买了一台魅族MX2手机。在2013年11-12月期间就发现手机的主键有时会无法使用(频率不大,一个月就是两三次这样)。但是到2014年3月,手机的这种现象就越来越多,有会一天都会有几次。所以在2014年4月2日晚上,我就拿手机回到专卖店去保修。当晚专卖店的同事对我的手机也进行了检查,最后开了一张《服务受理单》给我,单号:0038690。单上写明我的手机外观状况:良好。代理判定:HOME键自动按,经常失灵,屏幕内掉漆。判定结果:保修(保修项打了一个勾)。之后我也在单上签名确认。到了4月8日下午,他们专卖店的人就打了一个电话给我说:我的手机是人为损坏,要付款维修,费用是680元。我就问他是怎样人为损坏并表示不解。他就说,这是厂家检测的结果,如有任何问题找厂家。当天晚上我就找到了魅族的在线客服,客服号:魅族-0144,这个客服帮查是因为我的手机是因机器是面壳变形,触摸屏翘起导致主键失灵的,所以这是人为损坏,是要付费维修的。当时就表示很不解,我的手机当时只是主键失灵,那样怎样会变成了面壳变形,触摸屏翘起了,就这个问题我就同客服进行了沟通,我说当时我送修时,手机的外观都还是良好的,并在你们的单上也注明的,还写出了是可以保修的,但怎样一到厂家就变了。后来客服表示如有任何问题,可以申请看图片,我当时同意了看图。我并在4月9日打电话到魅族珠海的总公司投诉,在4月9日,他们就发了两张图片给我,并在图片上圈出了手机的问题,从图片中看出触摸屏翘起的现象很明显。我表明送费时我的手机没有这样的,包括在专卖店的同事也检查了手机才在我的服务单上的外观状况项写良好的。客服这时又表明他们的专卖店是没有检测能力的,只有厂家的检测才算。就此事,他们投诉组的同事也和我电话沟通,结果都是表示人为,是要我付款680元才可以维修手机。 以上的我的陈述。但是有以下几点我是很不明确的。 1、我的手机送修时是外观良好的,到了厂家就变成了外框变形,还有触摸屏翘起,这种外观损坏的情况。最终他们厂家就判定是我人为造成,并要付款才给维修。 2、专卖店在收到我的手机时并开了单,说明是外观状况:良好,代理判定:HOME键自按,经常失灵,屏幕内掉漆。判定结果:保修。但是到了厂家就变另一回事,并不给保修,还要将责任推到消费者上。他们厂家检测的人为与专卖店检查的结果就是两个情况。在专卖店时我的机外观是没问题的,但是到了厂家就变成有问题,这样人为会是我造成的?我表示不同意。这我也同他们的投诉人员沟通,但他们表示没办法,检测结果就是这个样,要维修就必须付款680元。 3、厂家到现在有问题了就和我讲他们专卖店开出的服务受理单只是证明专卖店收到你的机,他们是没有检测与判定的,但是他们厂家又承认服务单是他们的,是有效力的。那为什么他们又为什么不相信我的手机送修时是不是这个样子的呢?为什么又要将现在手机的问题归到消费者身上呢?很不理解。 4、厂家与商家都在推责任,讲这些都不是他们的问题,还提出要我去找快递公司,我也反问他们,件不是我寄的,也不是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