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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移动单方发布5.2公告

2014-03-01 15:36:11    北京市    褚先生    点击:

我手机号1362111****的移动手机用户,在2005年以每月15元的资费开通了神州行GPRS套餐,自2009年移动服务3G以来宣布:用户用户不换卡、不换号、资费标准不变,只要换一部3G手机就能享受到3G上网服务。从2009年以来一直使用3G网络服务产品到2012年05月。就无法使用3G网络服务了,经咨询中国移动10086客服得知,被告在2012年5月1日发布公告、2012年5月1日后正在使用该套餐的客户仍可按照2005年7月业务开始提供时的服务水平继续使用该套餐,(很不理解移动做法09年在移动营业大厅都承认该套餐可以用3G,为什么2013年12月17日给我恢复到2005年水平!)简直没有天理,难道移动总裁2009年在中央台说的:用户不换卡、不换号、资费标准不变,只要换一部3G手机就能享受到3G上网服务。难道是欺诈用户吗?服务产品不按照2009年服务产品说明使用,去按照2012年5月2日公告说明使用......这分明是挑战第六条、第八条、第三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七十七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我一样的用户很多我只是其中一个,如要证实是真的我可以给你联系更多的用户,谢谢。 我们很多客户多次起诉都被驳回,不知道我们还有没有希望得到公正的判决。谢谢帮助我们这些无助的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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