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12月2日从魅族手机天猫店网购MX3移动版手机一部,12月6日签收; 2、收货发现手机有无法识别SIM卡问题,无法正常通讯——先后用3张家人手机卡试用无效,再到当地移动营业厅办理一张都无效。然后去当魅族当地经销商的专卖店让人帮忙,结果该店里2张试机卡也同样无法识别SIM卡。 3、拨打魅族400-788-3333,说让尝试下载软件刷机——同样无果。沟通协商说寄回厂家,同时卖家要求附一张说明函——上说明寄回原因、个人信息、手机与包装附件、购机发票等,并说明“退货或换货”要求。 4、12月8日按照卖家要求寄回(顺丰单号931047122429),在7天退货期限。12月17日卖家依据所谓”检测“报告拒绝退货。通过淘宝旺旺多次协商无果。卖家提出的理由是——开机就是使用,影响二次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