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9月购入DELL显示器(型号为U3011)发票价格9000元。 2013年11月出现电流声,及间歇性黑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致电戴尔售后,告知可以更换全新显示器一台。2013年11月27日,售后发来一台U3011良品显示器一台(良品为戴尔售后维修后的显示器,非全新正常销售之商品),我不同意更换良品,之后联络售后人员,被告知已经没有全新的U3011可供更换。之后我要求更换一台型号及价格相似的DELL U3014一台,售后人员告知无法更换。此行为与戴尔官方承诺(保修期三年内更换全新机)相悖。 我认为:DELL官方销售人员的说法在法律上即代表DELL官方的政策,如果售后人员说的不一致是DELL内部的事情,对于客户来说,售前与售后政策不同在法律上即为欺骗客户。 2013年12月2日售后来电(已录音),拒绝更换全新机。理由为:DELL销售人员是新来的,培新没有完成。所以提供的保修政策有误。 这是DELL公司的解决问题态度?新员工未完成培训,跟我有什么关系?未完成培训可以随意代表DELL官方接待客户?那好我手中有多份不同的DELL官方销售人员的咨询截图,还有本地经销商的对话录音,均可证明DELL显示器的保修策略是3年质保期内,有问题直接更换全新机。 2013年12月20日,DELL售后人员在质量万里行官网回复:‘已联络客户解释相关’请问你解释什么了?售前售后政策不一致是正确的???欺诈行为合理合法??我有多名销售人员机售后人员的聊天证据,由始至终承诺的是:保修期三年内更换全新机。售后你还作何解释?这些人都是新来的?临时工? 再次重申:保修期三年内更换良品机或维修机坚决不接受,这是消费者的权利。 我要求DELL售后能正视问题,及时给我更换全新机或相近型号的全新机一台。如不能更换,则做退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