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13年4月份办了一个月租电话,二楼203大客户经理说每月最低消费50元,拿来单据也没有对我们解释及说明就让我们签字。此电话一直被家人使用13年9月份查询话费时发现每月最低消费为64元,后经投诉后获得赔偿,返还话费90多元,后一直使用,11月21日电信公司来电话说欠费停机,我说不可能,后查询话费每月依旧扣我64元。奥后经投诉后让我把电话送还,我说应该写清楚协议电话已送还,但他们不同意,我觉得电信公司违约在先,我已经给过他们一次机会,他们依旧如此,故要求退还我之前所使用话费从三月起至今约合计人民币650元。我退还机器 没有话单,只在手机中存有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