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尼康镜头图说价,交了款没货给 2013年9月30日下午从地铁走进中关村科技电子城,途中被人引进该店,我说明来意,店员拿书查找。经过比对,讨价还价,达成以5000元成交尼康10-24mm f3.5-4.5G ED行货正品镜头,保修一年。店员以快下班为由,催促快交款好得开包试镜。划卡交款半个钟后,店员说仓管员下班了,要明天来拿货。顿感不妙,要求退款,店员不肯。开出购单:尼康镜头款5000元收据,并注明未提货,主管董xx签了名。交给我明天拿来提货。影响了我十月一日的旅程。 二,商家收款后,强迫加价卖假适马镜头 第二天商家以没货为由,用不同品牌声称高科技产品的镜头,加价强卖,我要求退款,商家说:你的款还没到呢!怎么退啊!强迫增交300元将这镜头拿走。收据写着:适马10-20镜头壹支,价格5300元。这镜头是假货,没有防伪查询,成像质量差,与说明书描述不符。上网查该镜头正品只有1900元左右,这个假货只值400元。我要购的镜头5000元左右。 三,315的维权 烦怒交加,旅游无味,不能睡,中途生病,好不容易旅程结束。突然想起315维权,想到监管部门的强大力量,给我鼓起勇气,写出了我人生第一封投诉书。希望有关部门督促其退货退款,赔偿损失。退货款5300元,赔偿旅游费6000元,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合计111300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