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7号购买的“佳域宇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G4的手机,购买时未给我开具销售发 票,不但是我个人,据了解,购买“佳域宇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机客户,90%是没有发票的。 这点是“佳域宇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赤裸裸的逃税避税行为。请工商部门检查“佳域宇通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手机于2013年10月7号出现“花屏”、“跳屏”故障。于10月11号返厂保修。售后检测回应说内屏破裂是 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需要自负费用370元。 1、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整机保修一年。但“佳域宇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2、检测说我人为损坏。这部手机我没摔过,没压过。外屏完好,何来人为损坏内屏? 需要“佳域宇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方面能遵守国家的三包政策。给与免费保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