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1月22在正规商场买的三星NP355V5C-S01CN笔记本电脑,买后发现其中一USB接口不能用,但过了15天内可换货的规定,遂去售后维修,更换主板,因为本人当时不在场,维修的工程师责任心不强,随便更换,使得用一段时间后,笔记本底面螺丝掉落,电脑使用到今年9月份,发现主机左边与屏幕连接的地方出现松动,去售后检测结果是电脑底板上螺纹孔损坏,导致转轴不能固定,因此屏幕出现抖动。三星售后于是不问原因判断是人为损坏,不是他们质量问题,要自己承担维修费用。三星单方面判断属于人为损坏,这严重损害消费者正当权益。本人电脑使用频率较高,一天屏幕打开关闭至少2次,且笔记本损坏的地方附近无任何碰撞痕迹,损坏部位在电脑内部,根本不存在人为损坏可能。三星售后只为自己的利益,在保修期内不答应保修,损害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