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由于2013-07-18通过北京移动门户网站购买了一部HTC ONE XT手机,后于2013-08-12出现后置摄像头问题,去HTC维修中心进行维修。后鉴定为主板问题,返厂维修。10天后取回手机,但取回的第二天又出现听筒杂杂音,无法正常通话。2013-08-23又去维修,后鉴定为主板问题,更换主板。于2013-08-27通知取回手机,但第二天又出现触屏某段不灵。于2013-08-28下午17点送去HTC西直门维修中心(金诺天朗),但2013-08-29告知用户手机系统解锁,不给予保修。通过查看手机使用说明和保修手册中,未涉及手机硬件问题,由于手机系统解锁,不保修问题。对使用手机硬件问题,和手机软件有什么关系。这点电脑厂商做的比较合理,只要是硬件问题,均给予修理(不管用户从OEM的系统,更改成什么系统)。此类手机已经修理过二次,这次已经第三次了。但一直没有修好,对于HTC的售后服务表示不满(维修期间也不支持备机使用,多次修理,不但耽搁时间,还影响期间手机使用)。强烈要求HTC更改此类霸王条款,并更改手机(反正也修不好,还不如直接换一部,不至于他们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