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10-01在广西省北海市“淘宝数码”店购买HTC T328D(电信双开双待)手机一部,为正规国行,符合该产品的全国联保规定。该产品在正确使用下于2013年4月份出现一次黑屏后送维修点保修,耗时一个多月才修好(多次向HTC客服中心投诉催促后才给予修好)。本次于2013年7月下旬又出现黑屏,发回保修点进行保修,结果保修中心以屏幕有硬物刮花为由拒绝给予保修,后再次与HTC客服中心进行联系,要求给予合理的解释,客服受理并让我等待期上级领导的处理回复,等待两天未见回复,电话客服催促,后解释有回复只是因本人未能及时接电话,而无法解释。客服的记录为:2013.08.06下午一次联系(本人确实未听到电话响,更无所谓的未接电话),2013.08.07早上、下午各有一次(本人确实有听到相关电话响了,但是来不及接听就断线了,回拨过去无法接通),2013.08.08中午也有一个未接电话,外加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大概是:由于用户未能接听电话,导致无法与用户沟通,用户所反馈的问题将作暂时关闭。(以上是对事件的一个简单描述,可能于实际有详细、细节的差异,但绝无捏造,如有捏造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对这个事件我有以下几点疑惑(也是投诉点) 1、本人手机一直是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并且一直到送保修点时都有贴屏幕保护膜及机身保护套,那所谓的“硬物刮花”是怎么产生的? 2、手机发回后看到屏幕上的确有0.5cm左右长的轻微刮花,但是未伤及屏幕内部部件,为何不给予保修,HTC保修条款中没有此类免责条款,更无强制要求要求用户贴膜使用,敢问不贴膜使用,谁能保证屏幕一直保持出厂时的崭新状态?? 3、HTC客服貌似很礼貌,实际敷衍客户。如真心为用户解决问题不会“骚扰”式电话。 HTC应为其这种不负责人的服务态度,付上法律责任及经济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