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2月4日花费了4850元购买了由三星生产的GT-N7102手机,在购买时相信了该型号手机在三星官网及广告宣传时宣称的本型号手机是支持双卡双待(WCDMA:850MHz/900MHz/1900MHz/2100MHz GSM:850MHz/900MHz/1800MHz/1900MHz),并支持四频的全球漫游手机等宣传内容。 现发现(新闻媒体、网络等曝光 本人手上有这些资料)该产品WCDMA小卡槽不支持850MHz/1900MHz, GSM大卡槽不支持850MHz/1900MHz,无法实现在美国等地的国际漫游。在联系三星客服400-810-5858后发现三星公司删除了网站数据并销毁宣传资料,现举报中国三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49、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40、54、59条进行产品的虚假宣传。我想请问,我5000多元买的高端手机,只使用了4个月就要进行拆机处理,那岂不是相当于我花近5000元买了个高端二级残废手机!重要的是:不是因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而是三星电子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导致的!所以要求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本人做出赔偿!本人准备8月到美国旅游,为了保证能不影响通话,希望能三星电子能给予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