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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无视手机三包规定 拒绝为在保手机提供质保

2013-07-04 10:32:51    河北省    何先生    点击:

       2012年11月23日在石家庄东风路移动营业厅购买了合约机华为T8830PRO; 2013年4月9日,手机出现故障,具体体现为:使用交流电充电显示为USB充电,充电过程奇慢,遂送到中山东路恒信通信华为指定售后进行鉴定,做了软件升级,没能解决问题,次日也就是2013年4月10日再次做鉴定,结果为换手机主板(手机留在售后)4月17日,手机更换新到主板后,故障排除; 2013年6月19日,手机再次出现相同故障,再次送修,经拆机检测,售后再次从厂家订了主板过来,唯一区别是,此次售后给出2个选择,一是手机留在售后等主板到后换好再通知我来取机;再者是我把手机带走,等主板到了通知我,我带着手机来现场换主板,因为之前听多了手机售后的种种黑幕,这次我选择了把手机带走,(但就是这个决定给了华为售后和厂家种种籍口来使我失去应当享受的后6个月手机质保),具体表现在7月1日被告知主板到了后,带着手机来更换主板,此次拆机后,鉴定出主板上边缘有目测比芝麻粒还要微小的一块白斑,因为没任何进水的痕迹,且本人的工作环境和生活习惯,基本没有水或者汗液进入的可能性,却被告知是受潮导致的主板腐蚀,(此处着重声明一点,6月19日检测时还没有此发现该白斑的存在,同时也说明充电不正常和这白斑无任何关系,且售后当时一张姓负责人也说低于一个月,白斑是不可能生成的),但事实确实是发生了,本地售后开始拒绝维修,并声称该机失去后续质保。

       随后致电华为厂家800-830-8300电话,被告知出现该现象不予继续保修,但我事后翻遍国家2001年颁布的《手机三包规定》,并没有因受潮产生白斑、霉点而导致手机失去质保的条款,更何况这所谓的“霉点”根本不是我本人主观意识所造成的。 在此,我有几点疑问, 1. 4月份换来的主板是否正品及新品,产品质量是否过关,以至于我在北方这种干燥的环境中才使用2个月就再次出现充电故障和出现白斑。华为的手机质量是如此的恶劣?为什么把无主观意识的非人为的受潮全部归结为消费者的使用不当,难道你自己的产品质量不过关、机身密封性不够好也要消费者来买单? 2. 本地华为售后是否在7月1日的检测中做了手脚?具体体现为:从6月19日到7月1日这短短12天时间内,为何石家庄本地售后出具了2份截然不同的鉴定结果,(6月19日如果就有白斑霉点,售后断然不会从厂家再次订主板,这俄就推断出此时是没有白斑霉点的存在的,然而12天后的7月1日却告诉我出现霉点?)因为这次如果主板更换成功,就累计已有效维修2次,下次本人可直接申请换新机,这样变相的会给厂家和售后造成损失。 3.这也是最重要一点,本地维修鉴定出的的因受潮导致的白斑,因而使才使用半年的手机失去之后的质保,这一点也通过多次拨打华为的800客服得到肯定;出现“霉点”而失去后续质保,我认为这不属于《手机三包规定》的范围之内,属于华为官方强加进去的、为自己节约成本的一种非法手段而已,是肆意践踏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种行为。华为公司的这种行为严重危害到了我作为一名消费者所应当享受到的合法权益,且打击到了我作为一名支持国货的合法中国居民的持续购买热情,同时也让我对支持国货丧失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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