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办理了小灵通号码0392314*****,并一直使用至今,在从2012年10月份开始,小灵通开始无信号,不能正常使用,多次投诉到10010、10015得到的答复都是无法解决,至今小灵通都无法正常使用已经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和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一章第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和价格合理的电信服务。第二章第三十条电信资源使用者依法取得电信网码号资源后,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其他有关单位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配合电信资源使用者实现其电信网码号资源的功能。 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因内容不实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我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