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15消费者投诉网: 我是一名数码产品消费者,个人资料详见注册信息。我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公司)购买乐视机顶盒C1S时遭到消费欺诈。事情详情如下: 乐视公司在起网站和官方新浪微博宣传4月1日12点可网络购买其C1S机顶盒,鼓吹承诺现货,并保证在一周内发货,距离4月1日已经8日,通过各种渠道及官方论坛都未见该公司给我按当初承诺发货,乐视承诺的1周内发货的声明已经超时。 乐视公司承诺5万台现货,仅58分钟订购完毕,老用户及有乐码的用户不受限制购买,但12点58分乐视即宣传5万台售罄并关闭购买通道,其为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知情权。 本人于4月1日12点50分左右购买乐视盒子1台,价值290元,订单号为199141235939124,且货款已于4月1日用在线支付给乐视公司。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已于乐视公司达成购买合同,但时至今日,乐视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合同,订单199141235939124 显示还未发货,亦无短信物流单号。 乐视公司空手套白狼,隐瞒库存不足或无现货的事实,造成大量消费者不知情而购买其乐视C1S,收了消费者的货款再生产,这一卑劣行为,胆大妄为,令人发指,是否涉嫌非法集资,还有待相关部门确定。 现特此投诉乐视公司,要求公司明确告知目前状况,还消费者知情权,并要求赔偿我双倍货款,即580元。 (相关证据如需要请联系本人) 特此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