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投诉上海电信2件事情,描述如下: 1.本人名下有一个电信设备号,因当时办理的时候是帮一个老同学申请的上网套餐,现该同学已出国,此号码长期不用,无人缴费,导致停机。但就因这个号码的欠费停机导致我本人名下其他9个电信设备业务均无法办理,电信方面给出的答复是只要我名下有一个设备欠费停机就会导致我的个人账户锁住,其他设备均无法办理业务。我想请问下电信公司,我其他设备号每月费用全部按时缴清的,贵公司有什么权利不让我其他设备办理业务?哪个电信条款有写明?哪条法律规定正常付费用户可不提供服务的? 2.本人于2009年1月办理了电信《3G天翼享受宽带优惠套餐促销版299元/月》的套餐,签了2年的合约协议,觉得这个套餐的内容很适合我这种做电话多的人,于是到2011年的2月在原套餐基础上升了套餐档次,办理了《3G天翼享受宽带优惠套餐促销版359元/月》的业务,同样也是2年协议,到今年3月份套餐到期,我电话没以前那么多了,向电信公司提出来要降低套餐档次,想改成3G天翼享受宽带优惠套餐促销版269元/月,但电信公司给出的答复是不可以,这个套餐已经没有了,要用的话只能用目前359元/月的继续用下去,要改套餐只能该现在新出来的,这又是哪门子道理?我2年前提升档次的时候套餐就有的,现在要降低档次了套餐就没了?况且我也不是要改成其他套餐,只是我现有套餐降档,这也无法办理,我就没法理解了。电信在2年前的合同条款中并未注明合约期满了之后就不能继续办理原套餐降档业务,既然没有公示过,就应该履行套餐降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