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0日,经中国电信东莞市塘厦镇分公司客户经理游说,在个搞活动期间本人以1999元购得HTC T328D手机一台,其后该手机从11月开始偶尔黑屏,因本人有多台电话和号码,此机不算主用手机,而且深知时好时坏拿去检修也可能白费时间,所以一直等到2013年1月黑屏只有拆电池重启才能恢复时才送修.当时1月28日,年十七,我到电信维修点时,接待的电信客户经理说可能年前无法修好,反正无法使用我也就算了,机器接机人员验收后无发现机器存在问题。 3月1日电信的客户经理来电说我的机器有刮花,算人为损坏不保修.我据理力争说我机器很好后,该客户经理也承认我机器不应该算刮花,他也曾跟市HTC维修点理论,但无效果。这还是其中之一,问题是现在物流发达,货物跨市都能一天运到,我今天3月6日下午5点多到东莞电信塘厦镇的电信分公司领回我的电话准备向315投诉,竟然说还没送回来,不是想把我拖到315后吧,一个目测都可以说不保修的电话,竟然还扣押了我近40天,而且还不确定什么时候能退回我手机,这样不要说不保修,保多两次不用修都过一年保修期了。严重鄙视HTC的处理方法。 (备注:此机网上已经严重反映设计问题导致黑屏,且相关维权qq群已过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