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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一分卡,非法侵犯用户合法权益

2010-08-19 08:49:01    陕西省    余女士    点击:

2010年4月份,我通过淘宝在网上购买到由中国电信集团陕西电信公司渭南分公司(“陕西渭南电信”)发行的3G上网卡(“一分卡”),其上网资费是一分钟一分钱,无月租,全国无漫游,没有最低消费,有效期到2023年12月以31日。一分卡每张卡的价格是500元,我购卡时(4月11日)通过陕西渭南电信02910000客服电话和中国电信集团陕西电信公司的网上营业厅进行了确认。 现在却说我这个是非法的卡不能用,强制关闭了网厅功能,强制用户接受电信单方面提出的所谓三个解决方案。陕西渭南电信对此解释的理由是,该一分卡为预登录卡,不是其对外公开销售的电话卡,不能直接销售给普通消费者使用,是因为代理商钻了空子,所以此卡才流向市场。 这个说法我不能接受,电信内部管理混乱,难道要让消费者为这混乱的管理埋单吗?既然这个卡是非法的,电信在发行这个卡的时候难道就没有想过其后果?这种行为已构成欺诈,此行为发生在中国电信,一个堂堂世界500强的企业,让人有点无法理解!! 电信业务经营者发行附有价款、履行期限的电信卡,内容具体确定,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明确,属于要约。消费者购买电信卡,取得了电信卡的所有权,同时,这一行为是消费者对电信业务经营者所发出要约的承诺,这时,双方所订立的电信服务合同宣告成立。我是一分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电信服务的接受者,有义务对其接受的电信服务支付对价;一分卡的发行人陕西渭南电信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是电信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电信服务。 中国是个法制社会,我相信中国还有公正在,政府部门会还我们一个公正,电信可以欺骗用户,但绝不能欺骗法律的公正! 现要求:恢复执行一分卡原有的所有功能,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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