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我是盘锦市兴隆台区居民,对于北方的冬天,取暖并购买供暖商品是冬天最重要的事情,我们自2019年10月在线上缴纳采暖费3544.2元。
入冬采暖期以来直到现在并未享受到应该享受到的温度。鉴于此,我冻得实在受不了了,于2019年12月初开始起多次投诉供暖公司,可他们总说整改,可就是没有整改,还蛮横的说,温度就这样了,提高不了。
现在天气将转暖,供暖期也快结束了,还是始终未达标。满以为疫情期间,在政府下达保证供暖及一系列防控疫情期间惠民生及对群众生活相关的政府令,温度依然未能改善。高于省内其它城市的取暖费(28元/平米,承诺最低20度),却没有得到该有的温度,谁给它们的权利置政府的态度与不顾,置老百姓冷暖与不顾,何谈供暖方对政府及百姓的承诺20度供暖?
我的诉求是:(1)赔偿供暖费用;(2)今后要求供暖公司必须整改,争取明年采暖期达到规定的温度标准,让我们享受到应该享受到的温度, 盘锦市兴隆台区居民
王女士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