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我通过南京“我爱我家”中介介绍购买了南京市栖霞区“仙林万达茂”两套房,购买的时候中介和销售一直没有说是办公用性质,说有厨房卫生间,一直按公寓介绍,说4.5米楼高,定金加房款1418361。
直到12月27日交付,我才知道房子是办公用,中间签合同的时候销售说合同要拿房管局盖章,要我快点签字,并且帮我翻到需要签字的地方,签字以前,我问了是不是南京买房的标准合同,销售说是的。其中补充协议字号仅仅7号,都是背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准则的霸王条款。几分钟的时间就要我签完合同,并且把合同收走了,过了几个月合同给我的时候,上面除了万达茂的章,并没有其他部门的章,这不是欺诈销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