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费者陆女士投诉称:1.武汉蔡甸区规划局;规划局不作为,对于开发商备案的设计图中没有的违建仅要求城管局以罚款解决,如果能够以罚款代替法律法规,那国家还搞什么法律法规,不能以罚款代替法律! 2.武汉甸城管局;对于违章建筑不拆除,仅仅罚款代替!城管局为什么不拆除,城管局说规划局给了他们文件同意以罚款代替法律.同样的不合法。 3.武汉蔡甸城乡建设局;(1)违法通过世茂龙湾消防验收,造成我们业主在整个世茂龙湾五期国风项目没有一个户外公共消防栓,这样怎么保障整个小区等消防安全(2)我们购买的房子为什么室内有消防栓和消防管道和喷淋,我们是地上1-2层低密度住宅,国家没有法律要求我们在室内安装消防栓和消防管道及喷淋! 投诉4:武汉世茂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宣传和实际交付的完全不一样!欺诈消费者。 投诉5:武汉甸园林局;之前验收是绿地率合格的,但是开发商违建院落之后我们没有公共绿化了,他们不管不问! 园林局现在根本不是按照合同上的绿地率面积验收而是按照绿化率验收属于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