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本人通过北京市天地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承租了青塔南里3-208(主卧),租赁日期自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5月10日,共计280天。在合同未有变动的同时,房东突然要求在2019年2月15日前搬离该房,原因是房产中介未支付其房租。而本人通过分期进行每月还款,即使该房被收回,仍要履行还款义务。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本人已同天地昊在工商登记预留号码联系,对方接听后口头承诺会解决此事,但再次联系沟通时,对方拒绝接听。 现我们要求:1、天地昊地产经纪公司同第三方放贷机构协调沟通解除本人的还款事宜2、天地昊地产经纪公司退款本人押金及其他因天地昊地产经纪公司产生的额外费用。(1750元已产生,1749.6+2332.8元即将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