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7月与荣盛地产签订购房合同,入住后在2018年,荣盛地产另一项目(购房小区南侧)西湖观邸4#地块项目在建的19#楼、20#楼在18年10月份以后陆续封顶,其造成锦绣香堤3#地块17#楼7 层以下的起居室与主卧在下午3点~5点时间段仅有的采光被其遮挡,以至本人住所冬至日及大寒日的日照时间不到一小时,完全达不到《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五章5.1.3条的规定以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第5.0.2.1条及表5.0.2-1的规定。 且本人所居住都高层为33层,近97米与正南侧、正北侧的33层高层楼间距仅为30米多点,如此高的住宅楼但楼间距仅有30多米(正常应大于44米),简直闻所未闻,开发商胆大包天。 综上所述:开放商无视基本的设计原则,侵害业主基本权益,非法获得更多利益,严重危害城建形象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