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合同编号:10012018062700533
2、预约8月25日送货,前一天突然告知货品损坏送不了,延期;
3、8月27日继续预约,被告知每周三休息送不了,约了8月28日;
4、大自然方面提前一天晚上约好28日下午一时送货,消费者专门在工作日请假等货,从中午12时30分等到1时20分,1时20分之前无任何人联系;消费者第一次(距预计时间晚20分钟)联系,被告知处于配送第四位,在安第一家要晚到,不知道晚多久,随后消费者跟门店多方联系,明确下午要去上班,最迟能等到2时30分前送并安装完毕,不然后续确实没时间再等了,但未能实现;
5、已联系商家退款,商家同意,但赔偿事宜分别联系了居然之家、大自然总部和北京售后,售后在事发日次日才由消费者主动联系上,多方沟通,对方仍在强调重新送,或者仅退款,没有诚恳的承担责任态度;
6、合同写明“送货安装零延迟”及相应赔偿方案,从第一次8月25日预约送货至今,消费者此前已多次表明除了28日约定时间后续没有时间等货,重新订床导致入住晚20天,故希望协会协调,按延迟送货超过15天标准赔偿。
7、整个过程,商家既无提前告知联系,后续沟通中多次在具体问题上含糊不清,承诺的回复时间未予以回复,非常不尊重消费者,希望协会予以协调,令商家对消费者有起码尊重。
回复内容:
消费者:投诉对象为:贵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为:北京自然木语商贸有限公司 上述“大自然家居”不知道是不是一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