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在顺义区的居然之家方太柏厨门店(简称“方太店面”)下订单并刷卡。(有订单)5月19日,去方太店面定完方案,当天设计师和销售就说7月10日送到并安装。(有报价单)6月26日,第一次催问。我用微信问橱柜能不能有具体到达日期,销售只说“尽量往前赶”(看后面就知道了,其实这个时候方太店面还没有下订单)。
7月2日,第二次催问。我又用微信问橱柜的安装日期,销售说:“橱柜在工厂制作还不能确定是哪一天。有确定时间了我给您发信息”。(看后面就知道了,其实其实这个时候方太店面仍然还没有下订单)。
7月5日,第三次催问。我还用微信跟销售说“那我在方太那里投诉一下,这样你也有投诉这个事情帮我催催”。她表示同意了。(第一次投诉-打方太集团电话40000315315)7月11日,方太柏厨售后电话打电话说再系统后台里显示客户订单日期是2018年5月28日,店面下单日期是2018年7月9日。我当时就很生气,并打电话给方太店面销售,销售说“他们也是一直没敢跟我说实情,其实他们也有两个月没有发工资了。”我问:“你们这样我有权利退单并要求赔偿。”然后销售又说:“可以,赔偿是逾期多少钱好像乘以千分之六”。
问题:
1、资金链有问题,就是挪用我们的钱不下单作为他用的理由吗?
2、为什么标明5月28日是客户下单日期?上述的事情时间节点里没有这个日子,为什么撒谎说我们下单日期是5月28日?这个日子是哪里来的?
3、为什么店面下单日期才是2018年7月9日?从我们交钱到店面下单时隔将近两个月。这段时间我催问了三次,为什么不跟消费者阐述实情?反而用谎言和隐瞒去敷衍消费者?
4、千分之六?订单和报价单里都没有千分之六的约定。哪来的?
7月11日,我拨通了居然之家的内部投诉电话010-89418002并阐述了事情的经过。
7月12日,居然之家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姓什么我没有问,只知道手机是13121458421),以下简称“居然人员”,上午11点31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和我的赔偿要求。当时我要求是全额退单并赔偿一倍的违约金。他表明会尽力帮我跟店面商量。下午4点多又给我打电话说:“一直联系不上店面的人,让我耐心等待,最迟第二天下班之前能告知我结果。”
7月13日,上午方太柏厨售后给我打来电话,说基于现状能在8月5日做完橱柜并与8月10日送达安装。我说我正在投诉阶段并决定退单要不还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别的商家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