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西区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获悉,今年第一季度,该中心接到消费咨询、投诉、举报共计13861件,同比去年增加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9.1万元。其中,汽车消费与房地产消费成为投诉热点。
据了解,在第一季度的投诉中,商品类投诉有1277件,占七成。其中,交通工具、房屋类和家居用品分别位列商品类投诉前三。在汽车消费投诉中,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合同。消费者反映,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还订(定)金却不退,商家事先约定的汽车贷款额度无法兑现,消费者要求退还订(定)金遭到拒绝,商家逾期交车却不退订(定)金等。此外,投诉还涉及汽车维修拖延、维修质量不理想、多次送修故障仍无法排除等问题。
在房地产消费纠纷中,九成以上投诉均指向房屋买卖当中的格式合同,主要涉及房产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虚假宣传、不按承诺退款、无证预售等。
据悉,第一季度的服务类投诉占投诉总量近三成,其中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及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成为投诉热点。消费者主要反映,汽车保养服务遭遇“免费保养”需付费,保养后汽车出现故障等;维修家电遇到商家无故拖延、无理拒绝,不肯履行三包义务等。消费者还反映节假日预付卡、团购消费使用不畅,商家没有事先告知加价,或否认有相关优惠活动。
此外,在消费者举报的违法行为中,消费者对广告违法行为的举报有所增加。消费者主要反映商家广告涉嫌虚假宣传,使用“第一”“最优” “首选”等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效果,在药品、保健品、普通食品、医疗器械以及房地产、化妆品广告中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