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我爱我家推脱售后导致租房无法居住 | |
投诉目标:我爱我家 | 投 诉 人:陈先生 |
投诉时间:2016-07-20 | 投诉地区:上海市 |
我在6月4日与我爱我家在临沂店租了一套位于 南码头路551弄18号103的房子,进驻当天发现冰箱与洗衣机损坏,并保修与我爱我家,我爱我家不知道在哪里找的师傅,一定要晚上9点后来修理,住客是位女生,怎么可能接受晚上9点后来修理,于是就一直各种理由推脱不来修,一直到7月18日 才弄好冰箱,期间水管爆裂导致房屋发霉,蛀虫,也无人问津,上门找我爱我家理论,这房子发霉的 水管与冰箱都不来修理,怎么主人,进门就一股霉味,与毒气。 要求是换房,我爱我家并不履行合同中的平等兑换,先是找了套更垃圾的房子,租金也比以前高了几百元,也达不到合约上的80平米。协商不同,必须退房,然后我爱我家说,退房可以,我是和房司令签的付款合同,中间退房是需要赔偿1个月的租金的。这就懵了。他们推脱修理应该的配套设施导致无法住人已经是违约了,怎么到成我来赔钱了?? 顺便说一下,这套房子,是公司借了给员工居住的,现在员工为了这套房子无法居住,已经要申请辞职了,几个月的培训资金与人力是否也是我爱我家负责? 希望能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