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菲林格尔地板送货安装多收了价钱不予返还 | |
投诉目标:上海菲林格尔木业有限公司 | 投 诉 人:黄先生 |
投诉时间:2016-07-17 | 投诉地区:上海市 |
本人于2016年1月19日在菲林格尔上海家饰佳门店(徐汇区中山西路1695号家饰佳国际馆G2062展位)购买底板。销售合同上价格为288元每平米。当天支付订金。但送货时送货人员提供的发货单上价格为297元每平米。本人未留意,在发货单上签字。2016年1月29日安装师傅上门安装,余款支付给安装师傅。支付时发现单价不对,提出异议。安装师傅要求我与销售人员联系确认。由于当天时间比较晚,门店下班,且本人的订购合同未带在身上,不记得销售人员名字与电话。与安装师傅以及安装师傅提供的该门店店长电话联系后,确定先按照发货单价格支付,第二天工作时间与销售人员联系后返还差价。但我后来几个月多次与销售合同上的销售人员(店长:邱冬雁)联系。每次该人员均确认是多收了钱,同意返还差额。并让我提供银行卡号。结果每次均未收到菲林格尔返还差额,一直至今。期间我也与菲林格尔400售后服务电话联系过,未果。菲林格尔应返还我金额为每平米8元的差额,安装面积55平米,共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