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重庆万科地产所售“悦湾”项目涉商业欺诈行为 | |
投诉目标:万科地产重庆分公司 | 投 诉 人:刘女士 |
投诉时间:2014-07-24 | 投诉地区:重庆市 |
尊敬的领导: 本人为重庆万科悦湾,南区2号楼1幢606房的业主,于2013年6月购买了万科悦湾的房子,在购房时由于本户型没有做样板房,只能参考图纸进行了购房,2014年6月30号万科通知接房,结果验房时发现房子根本不是当初想买的样子,质问开发商员工为何房子和售房合同上的图纸不符,其回答房子是照施工图所建。 我回到家仔细看购房合同才发现原来售房合同上附有两张图纸,其中一张为“房屋平面图”另一张为“房屋户型图”两张图上的尺寸完全是自相矛盾!房屋平面图上阳台宽度为2米,但户型图上宽度却只有1.3米,相差有0.7米之多(平面图上盖有测绘局印章,户型图为万科私自打印,没盖任何印章)。根据国家房屋建设审批的有关规定,房屋验收以平面图为依据.但是,如果销售房屋时开发商为了某种目的,故意用和平面图不一致的户型图引诱客户购买的,属于商业欺诈行为! 由于万科未按照原图纸施工,导致阳台内空实际尺寸只有0.9米(房屋平面图上尺寸为2米)根本无法满足生活需要,并且阳台上装空调的格栅门由于阳台变窄后根本就无法打开。 房屋的玄关处在售房合同上注明是要贴地砖(其余房间铺复合木地板)但万科以只有玄关铺地砖不好看为由拒不按合同执行,全铺了复合木地板,拒不整改。 房间内唯一的一个厕所窗户只能打开7CM,如果向外打开多了的话就会抵到生活阳台的玻璃门上,真的不知道生活阳台的玻璃门哪天就会不小心被打坏,向万科提出此问题后,万科以这个窗户的位置在原户型图上已有体现,业主购买房时已应该知道此情况了。试问哪个买房子的业主会知道图纸上画的窗户是一扇打不开的窗户呢? 上述三个问题在万科的工地开放日我就给客服提过,客服以全部都完工了为由明确答复不会修改。在今天6月30日万科悦湾的交房活动中,本人在验完房后再次向万科提出整改要求,并向万科提交了书面的<拒接房,并要求整改通知书>(万科客服有签收,本人已留底)。至今日即7月24日,万科除了在收到本人递交的拒接房通知书时回复说不管接不接房,物管费都要从6月30日开始收取,从此和本人再无任何联络,本人所提之问题亦无任何的改善! 另在接房的前几天从规划局网站上发现万科公然对已售出的房子申请规划调整,更可恨的是我们所购买的小区居然是按万科规划调整后的方案来建的!也就是说,万科把房子都已经建好了还差几天就要交房了,他才来申请规划调整!万科居然敢藐视我国法律未批先建!是谁给了他这天大的胆?万科根本就没有按之前报规划的图纸来建房子,但他居然顺利的通过了各种验收,敢问我们的规划局,建委的同志们就一点都没有发现吗?还是发现了装作没有看见呢? 感谢规划局的领导们严格按国家规定对万科悦湾的规划变更进行了公示,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广大业主从中发现了诸多严重影响居住品质的因素,所以大家都投了反对规划调整的选票。故万科悦湾到目前都必须按原规划建设小区。 本人在此之前多次联系万科,要求其解释为何售房合同上会有两张不同尺寸的图纸,为何房子阳台建成后和图纸相差很大?万科均不作正面回复,只是说反正房屋面积多退少补就可以,不要要求太高!要接房去交半年的物管费来接就是!试问这是不是商业欺诈呢?《物管法》上并没有规定接房必须要先交半年物管费,他这是不是又违法了呢? 由于万科自恃是上市公司,根本不把我一个小小的业主放在眼里,我也没有办法联系上万科的高层,所以特到315投诉,相信党和政府会为我们这些普通百姓讨回公道,能让万科正视他的违法行为。本人要求万科退房,并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如果万科不承认售房合同上两张图纸不一致,本人愿意提供售房合同原件举证) 现场照片和合同附什我将发致您指定的投诉邮箱,请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