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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兴地产商品房未经验收交付使用造成损失的赔偿

2014-03-12 09:20:55    山东省    杜先生    点击:

2012年9月接到开发商通知16日正式交房。2013年9月我们从外地回来发现车库被上浸泡,墙壁痕迹有87公分之多,最高处达130公分,造成大量衣物、收藏品损毁,经济损失约15万元。为此县信访局、房产局也受理协调过;鲁南商报也报道过;特别是山东广播《关注质量》连续4天跟进直播,还邀请数名律师、房地产老总、部分业主作客栏目,就此案例展开讨论,开发商强调是天灾所致,只认可逾期,对损失不愿赔偿,拒绝与业主协商解决。后来听业主们讲这年前后进了7次水。我们在房产局上访时才听说该小区还没有经过竣工验收。目前小区没有燃气、没有暖气、没有房产证、西面没有围墙,呈开放状态,地下车库也不能使用。我家客厅与卧室墙有一条上下贯通的裂缝,物业对此“不予答复”。我想借315,借国家、社会之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希望能得到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热心律师的声援、帮助,把维权的路走下去。让公平和正义在老百姓的生活中得到体现。 部分业主的电话:陈先生13589680302;徐女士13969963855;王女士13645393453;袁女士13655497729;朱先生18265176863;何先生13563908126等等都是损失一方,不少人手里还掌握着影像资料,请予调查走访。 请对业主及电话给予保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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