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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嘉诚恒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期未到就收房 不退租金及押金

2014-03-11 12:00:33    北京市    朱女士    点击:

2013年6月26日租赁该公司所出租房屋北京市朝阳区芳园西路7号,丽东国际公寓605室主卧。与该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到2014年6月26日止。押金为1600元整,租金为1600元整,租金交付方式为押一付三。具体付款日期分别是2013年的6/26,8/26,11/26,2014年2/26。 在2014年2月27号支付最后一次租金后,中介通知3日内搬离该出租房屋,理由是房东收回房屋,该房屋不允许再打隔断....此时中介所欠4个月房屋租金及一个月押金,共计8000元整。 此后中介让我在搬离后,到公司交所签合同、房屋钥匙、及押金条,但拒绝还剩余1个月房租及押金共计3200元整,此外以杂费为名扣除500元。若不交合同及押金条,则连剩下的4300元也不回来。该公司有姓杨的“主管”说:”不交押金条一分钱别想拿,想告就告,看谁耗得过谁“....态度极其恶劣。曾与租户一起去公司协商,但杨主管及相关人员拒绝露面。之后还换租赁房屋的门锁,并还威胁要拉闸停电..... 该公司违约收回房屋,且在不按合同所写提前30天的情况下驱逐租户,收回合同原件及押金条的情况下拒还租金和押金。我们共8家总共粗算上万元的损失均无法讨回!据我们了解,该公司成立自09年4月来,有成百套房屋在北京市内租赁,该公司已以相同手法骗取租户及房东的租金,网页上均有很多租户和房东投诉。 希望相关部门予以重视!禁止此黑中介公司的诈骗行为,以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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