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装修新房在2013年11月8日签合同交了5050元押金购买TATA木门,中间两次又让我们分了两次于2013年11月30日交了24616元、2013年12月7日交了1010元给红星美凯龙总付款台,最后一张合同日期上写的送货时间为2014年2月7日,一直到今天2014年3月22日,中间我打了十几通电话过去催货,卖方都说各种理由,说厂家还没发货,可是按照合同上讲的“供货方逾期交货的,购货方可要求供货方支付违约金”,本人已于3月21日昨天去红星美凯龙TATA木门售处要求赔偿,可卖方不同意,不愿意按照合同上规定的赔偿方式来,作为消费者特别不满意,凭什么卖方的过错要让买家花了钱还得承担着,所以我要投诉,争取到我们作为消费者所应该得到的那笔赔偿,另外还得确认下货时间及上门安装时间,把我们的门给好好安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