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3年11月10号在潍坊仁和盛庭认购一套商品房,交了3000元意向金,并签署了商品房意向金协议,之后筹集房款,并与置业顾问沟通好交款时间,但是当天去交款时,售楼处说当天合同不能盖章,也没有缴费收据,我不能接受这个交了房款全款却没有任何收据,当天就没有签署合同。之后我提出退房,我认为不能签署合同完全是对方的原因,与售楼处经理葛圣言、主管赵娇娇沟通过此事情,对方同意退钱,答应年前退出,但是年前没有退出,年后一直在推脱,最近打葛经理电话,对方都不接电话,与赵主管沟通说此钱不退。那么这种情况不属于我造成的问题,为什么不退我的钱啊,请求有关部门帮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