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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晶国际花园房屋严重漏水维修近半年

2014-03-04 13:58:57    江苏省    李女士    点击:

本人于2013年8月2日在开发区东晶国际花园售楼处签定4#502室房屋销售合同一份(2013031467),合同签订后,我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 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于2013年9月2日将房屋交付给我,但并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我交付房屋,2013年9月11日,在我的催促下向售楼处借了钥匙到购买的房屋内察看,发现房屋严重漏水,并且已经流到了楼下已装修好的房子里(楼上楼下水已关)根本不符合交付的条件,本人当即通知售楼处张小姐,要求退房,回复先进行维修,修不好再说。 之后,本人多次到房屋内查看,发现: 经维修后,2013年10月8日发现相同的地方仍然漏水,再次通知维修; 2014年1月12日察看发现还是同样的地方漏水,贵公司再次联系维修; 2014年2月7日小雨,发现漏水点更加多更加严重。 本人认为,此房屋存在严重漏水的质量问题,根本无法居住生活,开发商经多次维修仍未能修复,导致迟迟无法按合同约定交付合格房屋,根据合同约定,逾期交房超过90天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本人正式通知开发商,因迟迟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合同房屋,本人依法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不同意,口头回复会修好的。致此已延期半年未能交房使用,损失重大,开发商也不给予有效的回复。请有关领导能介入,帮助弱势的购房者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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