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6日,我在天津市河西区登发圣狮地板处选择地板,卖方说地板会涨价现在可以优先交下订金把低价钱占上,将来如果地板涨价可以不受影响,不买将来也可以退。我们觉得不买可以退又是这么大的牌子就信任的交了1000元订金,填了一张叫做销售预订单的合同,上面地板的型号也是随便写的,说是到时再来选择,因此不应存在商家以产品需要为买家额外进货造成损失无法退款之说,但却又预付定金字样。之后因家中考虑环保决定不铺设地板去退款时,商家以年底公司财务繁忙为由推至年后,当再去询问时商家依然推脱,希望消费者协会能为百姓做主,在商家未受损失情况下应将订金退还给消费者。